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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报请审议海南建省筹备组筹备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的请示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7 06:15:51  浏览:8494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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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报请审议海南建省筹备组筹备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的请示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报请审议海南建省筹备组筹备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的请示

根据海南建省筹备组报告,目前成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尚不具备,拟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代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现转上《海南建省筹备组关于筹备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的请示》,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国务院
1988年5月3日

附:海南建省筹备组关于筹备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的请示
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7]23号文件和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精神,海南建省筹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为了做好建省后的民主建政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关于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代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问题。一俟第七届全国人大审议批准国务院关于撤销海南行政区、建立海南省的议案公布,原海南行政区政权机关行使职权到海南省政府产生后终止。为避免因领导机关职能中断而贻误工作,应尽快建立省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以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省政兴革事宜,加速海南经济特区的开发开放。由于时间紧迫,在召开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拟召开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以代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为了与全国人大换届时间相一致,并有利于贯彻《组织法》规定的“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制度,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拟实行常任制,任期5年。呈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召开省人民代表会议的时间和议程。基于以上原因,召开省人民代表会议的时间宜早不宜迟。如3月份第七届全国人大批准海南建省的议案,则5月前召开省人民代表会议比较合适。代表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两项:第一项是讨论决定海南省建设规划;第二项是选举产生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又鉴于这次会议是建省后的首次会议,原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院与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不是同级建制,看来,不必向会议做工作报告,故拟免去此项议程。
三、关于代表名额和产生的办法。代表名额根据《选举法》第九条的规定:“按照便于召开会议,讨论问题和解决问题。并且使各民族、各地区、各方面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原则”,同时考虑到海南作为新建的省,有条件从建省开始,实行新的体制,率先进行机构改革,使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实现“小而精”。所以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拟以两百名为基数,此外,每15万人口再增加1名代表。又由于海南少数民族、军队、华侨、农垦等方面人数较多,分布较广,需要有一定机动数,所以代表总名额以26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为宜。
代表的产生,根据《选举法》等有关法规的精神,结合海南的实际情况拟采取如下办法:各市、县出席省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由本市、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三亚市升格后,原县级市人大已宣告撤销。如果该市在省人代会议前未能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则拟用民主协商的办法产生出席省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至于省一级各个方面包括各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驻军,则由各党派、团体、机关及部队通过民主协商的办法推选出席省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
四、关于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及名额。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关,执行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本着精干、效能的精神,以31至35人为宜,其中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6至8人。
五、关于选举产生省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领导人问题。海南建省伊始,为了加强领导,在充分依靠原有干部的同时,中央从各地调入部分领导干部。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广大干部群众对他们尚需有一个逐步了解、认识过程。基于这种情况,省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成员、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拟按应选人数等额提名,并向代表认真介绍候选人情况,经代表会议充分酝酿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
六、关于省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工作的领导和会议的召集问题。在海南建省筹备组的领导下,进行省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的选举和会议筹备工作。海南省人民代表会议由建省筹备组召集,并主持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主席团,然后由主席团主持会议的举行。考虑到代表会议筹备工作繁重,拟设置选举工作办公室,作为临时办事机构,负责代表选举事宜及会议的准备,代表会议召开时,这个办公室可转为会议秘书处,承担会议期间的具体事务。
妥否?请批示。
海南建省筹备组
198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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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何错之有?

于伏海

计划生育错了吗?难道生育不应该计划一下吗?

中国广大的农村,有几家不是两三个、三四个孩子的!可以去调查一下嘛!


希望何亚福先生去坐坐北京1号线和五号线地铁,坐完后再说计划生育应该不应该继续。北京等少数城市兵员源不足就能说全国兵源不足吗?


计划生育没有错,计划生育执行中侵犯人权的做法需要坚决铲除。这些行为包括:第一,强制堕胎;第二,抢夺所谓违法怀孕的公民的财物;第三,不给超生的孩子上户口;等等。


不能因为某项政策或者法律执行中出现了违法犯罪情况,就说必须废除这项制度。刑事诉讼法执行中还有刑讯逼供呢,这也是严重侵犯人权的,我们是不是也要废除刑事诉讼法呢?


如何杜绝计划生育执行中政府官员侵犯人权的做法呢?

首先,当局应该改变态度,把计划生育政策改变为服务型政策,而不是强制型和惩罚型政策。《计划生育法》也应该改为《计划生育服务法》。也就是说政府要善于动用医药卫生资源、生育教育资源等各种社会资源,为广大公民的繁衍生育服好务!

第二,还要去除计生指标政绩观,不把控制人口增长作为官员的考核指标。政府应该通过奖励的政策鼓励少生,而不是通过惩罚的办法杜绝多生。例如,在目前的双轨制下,农村夫妻生一个男孩子而自愿做绝育手术的,政府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三年的粮食帮助,也就是说这三年这个家庭可以免费吃粮;六十岁,政府要负责养老!农村夫妻生一个女孩子而自愿做绝育手术的,政府可以给予六年的粮食帮助,政府负责养老。孩子的大学费用政府负担。
城市夫妻生一个男孩子自愿做绝育手术的,夫妻双方可以休产假和哺育假三年,三年有政府财政给他们发工资;生一个女孩子而自愿做绝育手术的,夫妻双方可以休产假和哺育假六年,政府财政给他们发工资。

第三,即使有的夫妻怀了第二胎甚至第三胎,也要尊重他们的生育意愿,对于这类公民,依法收取社会抚养费就可以了。坚决不能强迫堕胎。强迫堕胎是非常伤天害理的行为,刑法要设立强制堕胎罪,严惩有此类行为的官员和医疗人员等犯罪分子。我在这里要痛斥那些伤天害理的王八蛋,你们会下地狱的。

第四,对未婚怀孕的女性,不歧视,不鼓励,但是要关心,由妇联出来给予关怀和温暖。要尊重未婚怀孕女性的生育意愿,不能强迫其堕胎。她的单位要按照劳动法给予产假和哺乳假,不能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向未婚生育第一胎的女性征收社会抚养费,因为人家至少可以生育一个孩子的。

第五,妇女怀孕,应该向县区一级妇联登记自己的怀孕情况,这样做是希望充分发挥妇联保护妇女的职责。妇联严格掌握本县(区)妇女怀孕的情况,这样可以使得女性的怀孕是透明的怀孕,一旦有狗官要强迫他们去堕胎,可以寻求妇联的帮助,妇联要第一时间联合公安机关出来保护怀孕妇女。

继续思考。

中国人传统的多子多福观念使得中国人都有多生的强烈意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盲目放开生育,那极有可能造成新的人口爆炸的局面,就如同李银河说的,我们是希望现有的十四亿人口相对来说舒适地生活着,还是希望十七亿人口更加拥挤地利用着各种社会资源呢?


通过上述鼓励少生的政策,来进一步树立少生优生的思想,逐渐杜绝现在普遍的强制堕胎等侵犯人权的做法!通过这种鼓励政策,还可以逐步缓减出生性别比不平衡的严重态势!



民政部关于印发《十省、市民政信访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十省、市民政信访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民政部


现将《十省、市民政信访工作座谈会纪要》发给你们,望结合学习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的有关文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年底以前报告我们。

附:十省、市民政信访工作座谈会纪要
五月二十日至六月一日,民政部在北京召开了信访工作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北京、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十省、市民政厅(局)负责信访工作的处、科长共二十名。民政部部长程子华、副部长王国权,中央机关处理上访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务
院副秘书长郑思远出席了会议并讲了话,民政部副部长袁血卒做了总结发言。同志们学习了中央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交流了经验,分析了民政信访工作的形势,研究了存在的问题,讨论了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措施。会议开的是好的,是有收获的。
根据十省、市的汇报,粉碎四人帮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抓信访,平反了大批冤假错案,贯彻落实了中央关于农业的两个文件,促进了政治上的安定团结和经济上的恢复与发展,为做好信访工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各级民政部门发扬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信访工作普遍得到了加强。许多地方把信访工作列入了领导的议事日程,领导同志亲自接待来访,处理来信,恢复和建立了信访工作机构,充实了信访工作人员;加强了对来信来访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落实了党的政策,解决了群众生产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使
来信来访的数量逐年下降。一九八○年与一九七九年相比,民政部来信下降百分之二十三点七,来访下降了百分之四点四;河南、辽宁、北京、山东来信来访下降了百分之四十以上,湖北、四川、山西、黑龙江下降了百分之三十以上,河北、湖南下降了百分之二十以上。今年第一季度的来
信来访又有所下降。尤其是解决了一些多年没有解决的大案积案,受到了群众的赞扬,促进了安定团结。总起来看,几年来信访工作的成绩是显著的,当前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各地信访工作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来信来访的数量仍然很大,工作中急待解决的问题很多,这项工作在整个民政
工作中还是一个薄弱环节,急需进一步加强。
一、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正如周恩来总理所说的“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是各级国家机关一项经常的重要政治任务”。它是联系人民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的一条重要渠道,是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满足群众正当要求、克服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方法。民政部门的信访
工作,历来在国家机关信访工作中占有重要位置。做好民政信访工作,对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推动优抚、复员、救灾、救济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安定团结和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有些民政部门的个别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
足,把信访工作看成是单纯的事务性工作,认为是“应付门面的”、“打杂的”,说时重要,做时次要,忙时应付一阵,平时很少过问。这些都是不对的。各级民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毛主席、周总理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有关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特别是周总理说的“对
上访者确有困难情事,应予负责解决,一杆子到底,必须追究基层落实情况,务使受害者或有问题不得解决者来信证明得到解决为止。”各地要联系实际,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改进作风,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把信访工作进一步做好。
二、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领导重视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信访工作是思想性、政策性很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而又很具体、很细致的一项工作,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这项工作是很难做好的。各地经验证明,加强信访工作的领导,首先要把信访工作列入民政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及
时安排部署,定期讨论研究,总结交流经验,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第二,省级民政部门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得力干部,地、县也要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第三,各级领导同志都要亲自处理来信,定期接待来访,形成制度,言传身教,作出榜样。第四,各业务单位要及时研究信访工作中遇到
的政策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要与信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三、坚决按政策办事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原则
从十个省、市的情况来看,民政部门的来信来访,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应该按照党的政策,分别不同情况,加以妥善处理。对于人民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凡是情况属实,党的政策又允许的,都应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加以解决,不能敷衍、推拖、甚至刁难。凡属要求合理而暂
时办不到的,要进行耐心的解释,使他们体谅国家的困难。对于要求过高、政策不允许的,应进行批评教育,一定要坚持原则,不能迁就。对于个别无理取闹、纠缠不已而又屡教不改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决不能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四、要把解决老上访户的问题和抓闹事的苗头作为当前信访工作的重点
与会同志反映,当前老上访户的数量仍然不少。有的人从县到中央逐级上访,问题几年得不到解决,给他们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带来很大困难,给社会的安定团结造成了不良影响。我们必须把解决这些人的问题,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力求在今明两年内,把过去的
积案一件一件地作出处理。要克服畏难情绪,加强调查研究,耐心倾听他们的陈诉,认真分析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的真正原因,对症下药,尽快地、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辽宁把到省上访三次以上的重信访户,按地区和问题分类排队,下发到地、市、县民政部门,限期处理;对积案、要案采
取把当地的同志请上来共同研究,统一认识或会同有关部门带案下乡,协助当地共同办案的办法,加快了处理积案的进程。山东把民政信访积案作为省委检查落实政策工作组的内容之一,自已也派出工作组进行催办,湖南、河北通过典型案例,解剖麻雀,推动一片,河北省平山县在纠正农
村错划阶级成份的工作中,把顶着不办的基层干部集中起来,进行教育。这些做法,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会上反映,退伍军人进行秘密串联,集体闹事的事件仍时有发生,这个问题应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对这类问题,要抓住苗头,坚持教育疏导方针,结合解决实际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关于领导同志抓信访问题,胡耀邦同志最近批示:“带头亲自抓,碰上一个就抓住一个不放
,直到解决才罢手。这样搞上两年,党风就会大变,四化就有希望了。”四川、湖南发现退伍军人集体上访闹事的苗头后,厅党组立即研究,及时报告省委,由党政军领导组成工作组,摸清情况,注意做好重点人的思想转化工作,并且逐人逐户解决他们的思想和实际问题,防止了事态的扩
大,教育了群众,清除了不安定的因素。
五、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解决问题。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我国幅员辽阔,情况千差万别,很多问题不可能都由中央统一解决,要发挥省、地、县各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那些应该而又可能解决的问题,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一些规定和办法,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要切实加强基层的信访工作,力求把问题解决
在基层。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来信来访,不要什么问题都等待上级民政部门来决定。与会同志反映,不少地方适应农村实行联产计酬生产责任制的新形势,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优待劳动日的新办法,有的还对义务兵家属实行普遍优待,鼓舞了士气,巩固了部队,并且解决了退伍安置中的许
多实际问题,使来信来访普遍减少。还有些地方对优抚、救济对象的治病、住房、工作、生活等问题也作了一些相应的规定,都起了良好的作用。河北廊坊地区,错划阶级成份问题非常突出,他们根据中央的精神,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地进行了纠正。几年来,全区受理阶级成份的申
诉一万五千三百零八户,到今年三月,已解决了一万三千五百九十五户,占申诉户的百分之八十八点八,促进了安定团结,群众反映很好。
六、加强信访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
信访工作是一项非常辛苦、非常繁杂的工作。这就要求信访干部要有高度的政治觉悟,有负责到底的精神,付出艰苦的劳动,做耐心细致的工作,任劳任怨,甘做无名英雄。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清除“左”的思想影响,自觉地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不断提高对信访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热爱信访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信访工作。要经常组织信访工作干部学习政策、钻研业务,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培养出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信访工
作队伍。要建立登记、批转、催办、归档、统计等一整套信访工作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有结果,有档可查。要定期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提高工作质量,把信访工作做的更好。



198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