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暂行办法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
新余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暂行办法
2000.10.01
新余市人民政府
为深化我市住房制度改革,转换住房投资和分配机制,通过实行住房分配货币
化,提高职工自购住房的能力,满足职工对住房的有效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住房补贴范围和对象
范围:渝水区行政区域内。
对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和离退休的无房和未达到住房面积标准的干部
职工。
企业单位住房补贴可参照执行。
二、住房分配货币化实行时间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住房分配货币化从2000年1月1
日起执行。
三、住房基本补贴测算原则
住房基本补贴根据本市上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职工年工资收入、职工
住房面积标准等因素,按房价收入比测算。并根据职工工资收入与经济适用住房房
价的变化,由市政府不定期公布补贴标准。
四、住房面积定额标准
职工住房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各职级具体标准为:一般干部职工76平方米
;科级和25年以上工龄以及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98平方米;县级和具有副教授
技术职称的112平方米;厅级和具有正教授技术职称的140平方米;1982
年以前的厅级干部为169平方米。
五、住房补贴发放方式
1999年12月31日(含)之前参加工作的无房户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
面积标准的职工,属于老职工。无房老职工购房时,住房基本补贴和工龄补贴一次
性计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老职工,住房面积差额补贴,一次性核定
,存入职工个人专户,由市、区住房公积金中心,按住房公积金方式进行管理,再
购房时或退休时一次性兑现。双职工家庭住房补贴,职工所在的双方单位按各自的
计算标准分别核发。无房老职工购房时,住房补贴由职工申请,售房单位出具证明
,职工所在单位统一汇总,报市房改办审批后,划入售房单位。住房面积差额补贴
,由职工所在单位核定,市房改办审批后,由职工单位一次性划入职工个人专户。
2000年1月1日(含)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属于新职工。住房基本补贴
按月计发,存入职工个人专户,由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住房公积金方式进
行管理。
工龄满25年的老职工,购房时,两项补贴一次性全额发放,未满25年的老
职工可以预支25年内的补贴,预支款作为暂借款,在今后的工作年限内逐年抵扣
。购房职工工作年限不满25年调离、辞职的,其暂借款由新单位或本人在离开时
一次性归还。新职工也可以按照老职工的办法预支补贴。在职去世的职工计补年限
只能计算到职工去世的当年,离退休后去世的职工计补年限,计算到离退休当年。
六、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一)无房老职工住房基本补贴和工龄补贴总额为:
15.60元×职工住房面积标准+3.4元×1996年前的实际工龄×职工
住房面积标准。
(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老职工,住房基本补贴和工龄补贴总额为:
15.60元×(职工住房面积标准-实际住房面积)+3.4元×1996年
前的实际工龄×(职工住房面积标准-实际住房面积)
(三)新职工每月住房基本补贴为:
15.60元×职工住房面积标准÷300
(四)在职去世的职工住房基本补贴为:
15.60元×职工住房面积标准÷25年×职工实际工龄
(五)在职去世的职工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住房欠差面积应为:
职工住房面积标准-实际住房面积。
其余补贴计算方法不变。
七、住房补贴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用于单位住房建设和维修的转化资金、城市住房资金
按全年平均余额每年提取10%、单位公有住房售后回收的资金、行政事业单位清
房中的补交款、单位预算外收入中的部分资金及其它资金。各单位要作好现有住房
资金的核对、划转工作,建立单位住房基金,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
虑职工工龄、职务等因素,确定职工住房补贴发放顺序。
八、继续推行租金改革
2000年住房租金仍按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职工
,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和非在职的优抚对象,每月平方米使用面积租金为
0.58元。
离休干部和离休干部遗配偶住房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售的,可另行提供可售的住
房。没有条件提供的,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租金0.58元。
九、违纪处罚
职工在申请住房补贴时,须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办理报批手续,如有不实,经
核查后,除追回已领取的住房补贴外,并处予罚款,情节严重的以贪污公款论处。
房改审批机构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各级监
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对违反
本办法非法侵占国家集体利益的要严肃查处。
十、其它
企业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必须报市房改
办审批后,方可执行。
未成年犯罪突出现象浅析
作者:张文革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虽然经过多年"严打",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各种犯罪率开始出现下降趋势,但未成年犯罪问题依然十分严重,犯罪年令相对提前,而且蔓延快,作案手段凶狠,危害严重,未成年犯罪已成为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而且团伙作案突出,反复性强,重新犯罪率高,在社会上已造成严重危害,对当前社会的稳定构成了威胁,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党和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早在十多年前党中央就多次提醒全党要重视和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对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应该看到,未成年人将是二十一世纪希望所在,也是关系到国家前途、民族兴衰、事业成败、危及千秋的重大问题。从生理上讲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时期,人体在形态、结构和机能方面都在发生明显的变化和发展。从思想上讲,其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定型,正处于形成时期,对法律、道德等社会规范的认识和适应还不巩固,极易受家庭的、学校的和社会的影响和冲击,能否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这个时期至关重要。从心理素质上讲,他们的心理发育不成熟、心理素质还不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差,认识能力和意志能力较低,容易接受外界的暗示和诱惑,感情易冲动,行动易过激,往往会做一些出乎意料的举动。因此,研究和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征,努力探究其超轨足迹,寻求矫治谋略就愈来愈显的重要。为此,我就此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以我们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分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征和特点。
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特征
1、情形性大,可塑性强,使之产生是非不分、盲目自信的心理。未成年人正处于不成熟向成熟发展的过渡时期,这期间他们的心理和生理都在发生着剧烈的变化。他们自我意识增强,具有成人感和独立意向,反映在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感新鲜好奇,什么都想尝试,但由于其知识面有很大的局限性、片面性和表面性,往往分不清是非、善恶、美丑,缺乏正确的是非观、法制观和审美观,易受到坏人的腐蚀、拉拢和引诱而走上歧途,从他们的犯罪经历看,都有一个形成错误认识的开始,到养成不良习惯和出现劣迹直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发展演变过程。自认为是结交了一些"讲义气、敢冒险、跟着他们不吃亏"的朋友,他们一般三五成群吃吃喝喝,出入游戏厅""迪厅"手头不宽余时,便合伙实施盗窃。2002年元月我区一库房后被人挖一大洞,库内丢失大量物品,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调查,根据大量走访调查,认定为未成年人所为,并在某修理铺中发现了赃物,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据查:这些人均为中学生,年令最大的为16岁,最小的为13岁,共计八人,平时他们在一闲置的地下室聚居,一般白天逃学,夜间上网,午夜时便出来进行盗窃。
2、控制能力差,情感波动大,动机上盲目性、行为上突发性。
未成年人性情容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不善于控制自己,由于这些心理特点,形成了其犯罪动机简单、单纯,有很大的盲目性,他们考虑的比较简单,甚至为一件小事就以残忍野蛮的手段将人杀死。
2001年11月21日晚,我区一11岁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因上课时看租来的书被老师没收,需向店主赔书钱,便于当晚怀揣匕首,来到一个体粮油店,买完泡泡糖后,将店主捅了22刀(死亡),并将店主4岁的女儿连捅2刀(重伤),拿上柜台内的134.4元后逃跑。
3、未成年人的生理发育早熟,引发心理变化快,如引导矫治不好,就会走上犯罪。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性发育早熟已不鲜见,由于性知识的缺乏,对性内容的好奇心理特别强烈,他们对性行为正确与否的认识基本处于无知状态,生理变化带来一系列心理变化,由于当前我国对青少年早期性教育工作落后,同时社会上文化娱乐场所没有彻底清除不健康的文艺作品,使其受到外来淫秽、色情、恐怖等影响和其它不健康东西的刺激,特别是黄色声像品、书刊的腐蚀,可能使他们为所欲为地追求的刺激,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4、学校、家庭教育管理监护力度不到位,使其失去约束力而引发犯罪
学校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理想及法制教育有待加强,在教学中采用的也只是启发式讲授的单向信息传递,学生也只是耳听、手记,主动性受到一定限制,没有达到以案说法,以案解法,法案结合,自学讨论,双向回答和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实践活动,使学生形成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另外,就是家长忽视子女8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的掌握,约束力不强,甚至个别家庭家长及成员整体素质低下,不仅完全放弃对子女的思想教育,反而以个人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影响子女。
二、 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未成年人犯罪动机简单,多是为了追求物质享受和精神刺激。
当前社会上出现的某些分配不公的现象,使未成年人心理上形成严重不平衡,当他们生活、学习或社会交往中受到某种刺激时,使其心理状态与周围的社会环境发生激烈冲突,心理矛盾恶性膨胀,因而其犯罪也带有一定的突发性 。不少未成年人为了追求物质享受,寻找精神刺激,变换手法向侵财方面转化,这是当前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
如2001年7月至9月间,我区连续发生二轮摩托车、后三轮摩托车被盗案13起,影响较大,此案引起公安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抓获了4名犯罪嫌疑人,据查:这么4名嫌疑人均为维吾尔族,年令最大17岁,最小的15岁,他们结成团伙流窜多地地进行盗窃。
2、 未成年人犯罪的手段,由过去的盗窃型,逐步向抢劫杀人等极端化发展,由简单的冲动冒险向预谋性的团伙犯罪、集团犯罪方向发展,更为严重的是由非暴力犯罪向暴力犯罪甚至严重暴力犯罪方向发展;由愚昧型向智能、成人化转变。在作案方式上由本地作案向流窜作案方向发展,并在作案上注意伪装、破坏现场,转移赃物,利用现代化的通信工具联络和现代化的交通工具。
从上述来看,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管理和法制教育非常必要,未成年人的世界观逐步形成时期,在这个阶段,其思想是最活跃,好奇心最强,什么都想了解,什么都想尝试,加之社会阅历不多,面对繁杂的社会现象,很容易染上好逸恶劳、贪图享受、投机取巧等不良习气,也容易被人利用走上邪路。因此全社会都就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现实,要形成一个家庭、社会、学校、共青团组织一条龙的管理教育体系,全社会会形成一股合力,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研究工作。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在城市,除少数民族可以生两个孩子以外,绝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独生子女是父母和心肝宝贝,做为家长疼孩子、爱孩子是应该的,但是父母对孩子生活上的关心远远大于对心理上的关心,对孩子生活技能、专长的培养远远大于对孩子思想、道德方面的培养。作为学校为了追求升学率,教师对学生智育的重视程度往往大于对德育的重视程度。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教师不喜欢,同学看不起,这无疑使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产生被社会遗弃的心理,自暴自弃,加入到被社会遗弃的人的行列中,加大了教育管理的难度。因此在这个年代出生的人也是犯罪的高发阶段,对他们的管理教育非常重要,使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法制观,才能有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才能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公民。